国家卫健委开会:严查这项行为,涉及所有医疗机构

2021-04-01     来源: 赛柏蓝器械


医疗机构迎来“最强监管年”!


国家卫健委开会,

所有医疗机构将被严查!



3月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主题是“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


作为我国医疗服务行为不规范的“病根”之一,不合理检查一直受到患者诟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等法规及管理办法中,都明确要求减少过度检查,但此前较少出现专门解决此类问题的文件。


不过在去年12月29日,国家卫健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将开展为期一年的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


省医保局发文:

重点检查医疗机构设备耗材!



所以,近日(3月23日),河北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常态化、制度化、精细化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医保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开启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项目包括:是否存在过度诊疗?是否落实医保目录?是否倾向采购高价药品、耗材?是否落实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等等,均在监督检查的范围内。


尤其是以下几项检查内容:


1、过度诊疗
定点医药机构申报的医保费用合规性,是否存在过度诊疗、超标准收费、串换收费、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或者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申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情况。
2、偏爱高价药、高价耗材
定点医药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使用异常情况,是否存在采购高价药品多、采购低价药品少、采购高价耗材多、采购低价耗材少等异常情况;是否存在带量采购药品、国谈药品使用少、可替换药品使用多等异常情况;是否存在带量采购耗材使用少、可替换耗材使用多等异常情况;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结算药品价格过高等问题。
3、落实带量采购
定点医药机构是否落实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是否落实药品、耗材回款政策,及时向药品或耗材生产企业拨付资金;是否落实结余留用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按规定比例用于医务人员薪酬发放等情况。


意见还指出,医保经办机构的稽查审核将常态化开展,主要分为——日常稽核、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三种形式。 重点检查将根据医疗保障基金风险评估、举报投诉线索、医疗保障数据监控、医疗保障运行中的突发情况和突出问题,开展重点稽查审核。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过高等问题。


此外,医保经办机构还将同时实现飞行检查常态化——以行政检查为主的抽查范围全覆盖。每年制定飞行检查计划,原则上省级抽查范围以各统筹区上年度基金支付前30位定点医疗机构为重点,结合投诉举报等,抽查比例不低于10%,实现对各统筹区抽查范围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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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收紧,

全国医疗机构常态化督查风暴来袭!



而除河北外,近期(3月19日),四川省卫健委也发布了一则关于《四川省卫生健康行业领域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从3月1日起,对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含中医、妇幼)和社会办医疗机构进行为期十个月的专项整治。


整治范围同样包括滥用、冒用、虚记、多计等不合理使用耗材行为;无依据扩大检查范围,增加医疗检查项目,借用会诊增开医疗检查项目;以及带金销售、违规招投标、欺诈骗保等突出问题。


作为我国医疗行业内的“顽疾”,院内不合理检查一直是国家整治的重点所在。然而随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5月1日全面落地,除河北、四川外,预计还会有更多省市将跟着医保基金监管条例的步伐,加强对于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管,加大对于医疗费用不合理使用的控制。


另一方面,对于医用耗材、医疗设备院内购销环节可能出现的带金销售现象,全国范围内整治行动也正在陆续落地。


目前已有多地开展专项巡查暗访,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按规定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处理。


至此,2021年所有医疗机构“最强监管年”,或正式拉开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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